关于开展达州市2018年“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通知
2018-03-19 17:31:42   来源:达州市教育局     作者:  点击:

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达州市2018年“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级教育直属相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9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达州市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由达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与达州市电化教育与技术装备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动员和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各县(市、区)参加“晒课”教师数应不少于本地专任教师总数(以2017年市级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准)的40%。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段上传晒课内容: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3月16日-6月30日;

高中:3月16日-8月31日。

三、各地要在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课例推荐工作,将课例推荐汇总表(见附表)报送达州市电化教育与技术装备中心。

四、课例推荐指标为小学、初中和高中每个学科各县(市、区)3节,市直属学校1节。其中,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节点只能推荐1节课例,同一教师只能推荐1节课例。经开区学校参加达川区的课例推荐。

五、各地推荐的课例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教材版本为我市规定使用的中小学教材。教学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二)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晒课内容包括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等。课堂实录是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时间控制在35-40分钟之间,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四)教师上传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六、课例推荐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平台提供的“晒课”和“推荐”功能完成推荐。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优课”评价指标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切实提升“优课”质量,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握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七、达州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课例进行评审,市级“优课”名单将在达州教育网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我局颁发“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证书。参加省级“优课”征集在市级“优课”中择优推荐。

八、各地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继续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

九、“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纳入今年各县(市、区)工作目标考核。我局将根据各地的教师晒课率及课堂实录数、推优及获奖情况、“优课”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数量,评选优秀组织奖。

十、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印发的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分别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eduyun.cn/)、四川省教育厅官网(网址:http://www.scedu.net/)下载。

 

 

 

达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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