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7〕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7〕8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达州市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我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由市教育局组织,基教科具体牵头落实。市电教馆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优课”评选推荐以及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市教科所负责教师“晒课”的教学指导,会同市电教馆做好“优课”评选推荐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电教和教研机构要按照工作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合力保障我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县(市、区)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印发的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动员和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在网上“晒课”,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要充分调动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指导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高“晒课”质量。
三、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本地区的县级“优课”评选工作,择优推荐小学、初中和高中每个学科2节课例参加市级“优课”评选,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市直属学校参加通川区“优课”评选,经开区学校参加达川区“优课”评选。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优课”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达州教育网公示和公布,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课”征集,市级“优课”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
四、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晒课”,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教材版本、“晒课”内容、教学语言文字符合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融合,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经审查通过,由市电教馆颁发“晒课”证书。
“晒课”内容应包括: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等。课堂实录是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五、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继续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参加国家平台“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直播活动。
六、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的教师晒课率、课堂实录数、学科推荐情况、市级“优课”数量、“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参与情况和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学科推荐不全不予评选。
七、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印发的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分别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活动联系人:市教育局张雷,电话:2107658;
市电教馆邓旭辉,电话:2525800;
市教科所陈继红,电话:2138615。
市级管理员:市电教馆周学东,电话:2150200。
达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日